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遴选2025年海口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和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组织单位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组织单位3家。 (四)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和已选定为海口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单位参选。 (五)有从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组织工作经验的单位优先。 3.专职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域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4.固定工作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期不短于3年的租赁合同,办公设施清单。 5.申请单位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照影印件或新式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影件,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人员资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6.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 ******管理局
一、工作内容
组织单位负责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组织复核标准化企业、考核管理评审单位、动态管理和培训教育评审人员、管理评审单位业绩档案和企业评审档案等工作等具体工作,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和《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数量
三、遴选要求
(一)资质要求: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注册营业执照,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诚信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提交材料
1.填报《海口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申请表》(见附件)。
2.具体开展组织评审工作方案、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组织流程文件,评审单位监督考核、奖惩激励工作制度文件。
五、提交材料方式
凡有意参与者,请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楼南楼5052室,邮编:570135)。
六、报名提交材料截止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南5052室,联系人:韩龙帆 联系电话:0898-68723811。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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