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城区沙澧连通以西区域污水泵站新建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901 | 西城区沙澧连通以西区域污水泵站新建工程二次 | ******.16 | ******.16 |
5.2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3质量要求:合格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电子缴费凭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响应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