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参照生态环境部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锂渣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锂渣堆场工程)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地点:宜丰县澄塘镇新安村(东经114°52′33.583″,北纬 28°23′45.365″)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堆存 200 万吨浸出渣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