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meco”或我公司),现就我公司以下采购进行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 项目名称:智能语音识别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XXXXXX
3 项目地点:北京市
二、发布日期:
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9日
三、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智能语音识别
1、软件:一套定制化的智能语音模型(语音转写文字准确率不低于百分之90);
2、服务:部署实施服务,模型优化训练服务,交付培训服务。
四、主要技术、质量、商务要求:
1. 本技术要求将仅供参考,最终技术要求应按照询价或和招标文件为准;
2. 软件:一套完整的智能语音模型(语音转写文字准确率不低于百分之90);
3. 服务:部署实施服务,模型优化训练服务,交付培训服务;
4. 资质要求:投标企业至少应具备语音识别相关软著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软件能力成熟度三级或以上证书。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 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7. 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8.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公司成立时间5年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9.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税款所属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期间任意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0.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属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期间任意三个月及缴纳人数为10人以上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1. 注: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下载网址******/index.html);
3. 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任何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附件4);
4. 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具体详见附件;
5. 如报名人为销售商或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家颁发的产品授权销售证书或授权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 产品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规格、用途标准、产品质量、供货及售后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7. 现有客户清单以及市场占有(分布)情况(需列明每个项目单项的合作单位及合作金额,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8.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实力和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或证照;
9.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公司成立时间5年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10.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税款所属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期间任意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1.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属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期间任意三个月及缴纳人数为10人以上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2. 注:以上材料须完整提供,并逐页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未能提交报名材料、材料不全或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视为报名无效,具体原因不另行解释。采购人不对报名结果和资格预审的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不接受任何关于结果的质疑。
13.其它相关的资料
七、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
报名邮件,邮件标题需要标明报名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仅需标明公司完整名称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项目,后续会有供应商专员与您取得联系。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上午10点。
3.项目联系人:张瑞京(注:当前仅收集报名意向,不做技术问题解答。如有技术答疑需求,后续采购过程中统一安排答疑。)
联系人电话:010-******
联系人电子邮箱:******
八、 资格审核:
为保证项目实施,我公司将通过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筛选、淘汰。材料不全或失实者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审核结果以我司通知为准。
声明1: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或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声明2:本项目不受《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约束,仅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采购文件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