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连民主护理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连民主护理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建设单位:大连民主护理院;
建设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民意街50号;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留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王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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