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J2024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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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朝阳区北京绿城诚园2、3、5、6号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北京市区) | 市辖区 |
项目业主 |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业主单位联系人 | 马燕红 |
业主单位联系电话 | ******788 |
服务内容(项目内容) | 一、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范围和职责 朝阳区北京绿城诚园2、3、5、6号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根据我单位委托的具体事项,提出项目采购的实施方案,并负责依法组织采购活动的具体实施。 2、按照我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根据我国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采购政策、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等,并在我单位确认后对外发出公告(邀请)。 3、依法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组织资格预审评审,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等; ******委员会评审专家。 5、组织采购项目的开、评标(评审)活动。 6、在委托范围内对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委员会提供评审所需资料。 8、评标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报告送达我单位。 9、在委托范围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成交)结果进行公告,向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0、协助处理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质疑。 11、收取供应商投标(比选)保证金的,应在采购活动完成后,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12、接受我单位监督,维护我单位和依法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3、配合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如需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14、接受我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15、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16、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我单位项目经办人联系并处理委托事宜。 17、完成我单位交办的与招标代理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18、本次比选服务期限:至本项目招标结束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依照我国法律法规,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组织。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已完成网上登记。 3.具备招标代理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招标代理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在同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同时具有同类别招标业绩。 4.代理机构需具备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营业执照包含招标、造价相关内容,可以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及提供其他造价服务);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项目经验,熟悉国家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精通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业务。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以判罚机关所在地或相关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为准)等行政处罚的,无资格参与。 7.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8.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 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选文件要求 1.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l 营业执照; l 参选单位信用查询; 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l 参选单位同类别招标代理业绩 l 服务方案; l 参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提交的参选文件应包括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 参选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提交的参选文件须经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同时须加盖单位公章。 参选书的文件封在同一包封内,用密封条(可以自行制作)在包封的开口处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章应清晰可辩。封皮上注明“朝阳区北京绿城诚园2、3、5、6号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参选文件”。 3.参选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参选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提交的参选书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和盖章的; (3)参选单位应按照格式要求对参选内容做出实质性回应,否则其参选不予考虑。 四、比选报名与比选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 2024 年 10 月 23 日09时00分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16时00分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比选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放,采用线上领取方式:满足条件的参选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申请人报名表”,并将《申请人报名表》、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名称)发送后务必与我方联系人电话(010-******)沟通确认,未确认我方将不发放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比选申请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0 月 30 日10时 00 分。 2、递交方式:将文件按照要求密封在截止时间前快递至 北京市朝阳区南沙滩东路3号******服务中心(详细地址)。 3、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时间期限。 |
中选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
中选金额(万元) | 0 |
情况说明 |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取费基数参照执行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造价咨询以控制价金额为取费基数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京标价协[2022]71 号文,分别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取计算再下浮 50 %,按照此标准收费计算若不足3000元,按照最低收费 3000 元计取”。 |
中选中介机构 | ******有限公司 |
中选机构机构地址 | |
中选结果公告公示期 | 3工作日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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