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航空安保部痕量爆炸物探测仪补充更新项目(二次)谈判组织工作,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条件的应答人前来参与。
1.谈判编号:JT******/WKZB2412BJGB40030
2.谈判内容:采购人拟采购以下设备及相关服务。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痕量爆炸物探测器 | 39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交货。若应答人未履行应答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将应答人纳入进首都机场供应商黑名单,并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4.合格的应答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4)所投产品必须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6)应答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7)应答人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c)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应答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应答人的应答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2)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5.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6.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发送以下资料至电子邮箱购买谈判文件:(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应答人名称”)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领取谈判文件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 1 号翼之城 11 号楼308室或线上领取。
8.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2月11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9.谈判时间:2025 年2月11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10.谈判地点:******有限公司413会议室(顺义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
11.联系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燕红 吴琦 张健 刘雅彤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 1 号翼之城 11 号楼 308 室
电 话:010-******
邮 箱:******
******有限公司
技术异议咨询传真:010-****** 或 010-****** 分机号 7180
******有限责任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本项目谈判文件并填写“购买文件记录”的应答人,才有资格参与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