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小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201 | ******小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 | ****** |
2 | Z******202 | ******小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 | ****** |
3 | Z******203 | ******小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 530000 | 530000 |
4 | Z******204 | ******小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 | 366300 | 366300 |
5 | Z******205 | ******小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五标段 | 350000 | 350000 |
6 | Z******206 | ******小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六标段 | 350000 | 350000 |
7 | Z******207 | ******小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七标段 | 350000 | 350000 |
5.2质量要求:合格产品
5.3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本次招标共划分7个标包。
注:投标人可报多个标段,但最多中一个标段。如遇到多个标段同时参与投标或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先后顺序,先中优先,后中放弃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3.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2024年5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5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和漯财购【2018】16号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