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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市分局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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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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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市分局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市分局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延吉市天池路西威远嘉苑北区2号楼1单元30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GJ-2023-FW006

2、项目名称:延边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市分局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项目

3、预算金额:170.00万元

4、最高限价:170.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需求: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服务项目;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获得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9、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人事部和环保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6).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锁完成登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0317日至20230324(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延吉市天池路西威远嘉苑北区2号楼1单元303室。

3.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职业资格证书;

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开户许可证;

5)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的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官网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2项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7)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本公司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查询界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服务中心(龙井市政务中心6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叁万肆仟元整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银行:******************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有限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35 03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或低于成本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市分局

        址:龙井市龙延路567号

    联系方式:苗红梅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天池路西威远嘉苑北区2号楼1单元303室

联系方式:王婷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婷

     话:******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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